为切实做好心理与社会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以及《绵阳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优化考生服务;加强过程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科学合理地选拔人才,切实承担好研招考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神圣使命。
二、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同时设置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复试工作小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研究生教学、科研工作的院领导、硕士研究生导师等构成。
职责:依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指导和培训复试小组的工作;对学院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全面负责。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
构成: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学院纪检工作相关人员为成员。
职责:负责监督复试录取的整个过程,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复试过程中违纪考生的处理。
3.复试工作小组
构成:学院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由学院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导师代表等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含1名英语测试教师),另配备工作人员3名,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考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考核,复试综合面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必须符合绵阳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心理健康教育(045116)国家分数线:总分347分,单科线(满分=100分)48分,单科线(满分>100分)72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满足总分180分,单科不作要求(注: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复试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为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费用
我校不收取复试费用。
四、复试形式及时间
(一)复试形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其中面试环节含英语口语测试。
(二)复试时间
时 间:2026年3月至4月底
地 点: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
(具体时间、地点以心理与社会学院通知为准)
五、复试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测试(笔试)
考试科目《心理与教育研究方法》,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相关考试大纲见心理与社会学院官网:https://xsy.mtc.edu.cn/info/1014/1413.htm)
(三)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英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实践能力、职业素养等内容,总分100分。同时要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四)跨专业调剂考生加试
跨专业调剂考生不需要加试。
六、资格审查
考生需按照学校研究生处的规定提供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网页:https://xwb.mtc.edu.cn/info/1020/3085.htm
七、体检
(一)在学校拟录取公示后,考生按要求自行安排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7日内交心理与社会学院。
(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三)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调剂
(一)调剂需求
学校完成一志愿复试后,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缺额情况确定可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并开展调剂工作。
(二)考生调剂程序
1.发布调剂公告
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中公布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及缺额信息。调剂系统开放(含多批次开放)的起止时间应提前对外公布,每次系统开放的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考生申请
考生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通知复试
学院在相应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的12小时内发送是否同意考生参加复试的通知,考生应于复试通知发出后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调剂复试
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及时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点击“同意复试”。拟调剂考生回复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后即可参加心理与社会学院组织的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复试内容和复试程序进行。
5.拟录取工作
复试后,如调剂考生被学院确定为拟录取,应在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后及时在调剂系统中确定是否接受。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九、录取规则
(一)成绩核算
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50%。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课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面试成绩含综合能力面试(80%)和外语水平测试(2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特殊类考生的相关加分政策,遵照《绵阳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二)录取要求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进行复试。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需增加小数点后位数确定录取人选。
6.拟录取名单确认。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监督复议
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13881170121
咨询QQ群:482608657
十二、其他
本细则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绵阳师范学院心理与社会学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