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3〕3号)、《绵阳师范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试行)》(绵师院委发〔2020〕21号)、《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学生分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绵师院团发〔2026〕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6年6月9日在心理与社会学院303教室召开心理与社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大会经到会学生代表充分酝酿讨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心理与社会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
陈 丽(女),汉族,共青团员,2024级应用心理学专业;
蒋青青(女),汉族,共青团员,2024级社会工作专业;
刘德会(女),汉族,共青团员,2024级应用心理学专业。
二、心理与社会学院分团委书记处成员
胡 尭(男),汉族,共青团员,2024级社会工作专业;
李诗雨(女),汉族,共青团员,2024级应用心理学专业;
赵仲玮(女),汉族,共青团员,2024级应用心理学专业;
张 萍(女),汉族,共青团员,2024级应用心理学专业;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6月26日 ,各班级同学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的方式提出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302(学生活动中心)
吴小英(分团委书记):19583694818
陈 奕(党委副书记):18081221806
心理与社会学院分团委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