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3〕3号)、《绵阳师范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试行)》(绵师院委发〔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6月21日在心理与社会学院303教室召开心理与社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大会经到会学生代表充分酝酿讨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心理与社会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
先雨欣(女),汉族,共青团员,2023级社会工作专业;
何桂彦(女),汉族,共青团员,2023级应用心理学专业;
袁庆玲(女),汉族,共青团员,2023级社会工作专业。
二、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学生代表
王艺霖(女),汉族,共青团员,2022级社会工作专业;
王榕楠(女),汉族,共青团员,2022级应用心理学专业;
何桂彦(女),汉族,共青团员,2023级应用心理学专业;
岳国莲(女),汉族,共青团员,2023级社会工作专业;
覃春艳(女),土家族,共青团员,2024级社会工作专业;
李耀坤,汉族,共青团员,2023级应用心理学专业;
彭明,汉族,中共预备党员,2022级应用心理学专业。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6月28日 ,各班级同学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的方式提出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王榕楠(学生分会轮值主席):17313859061
吴小英(分团委书记):19583694818
陈奕(党委副书记):18081221806
心理与社会学院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