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等文件要求,为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3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方案》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课程性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以下简称本课程)是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公共必修课程。通过本课程,帮助大学生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和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心理危机预防意识、心理问题求助意识、人际支持关爱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提高自我认知能力、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培育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二、课程目标
通过实施本课程,使大学生在知识、技能和自我认知三个层面达到以下目标:
(一)知识层面目标
了解心理学的有关理论和基本概念,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了解大学阶段人的心理发展特征及异常表现,掌握自我调适的基本知识。
(二)个人技能层面
掌握自我探索技能,心理调适技能及心理发展技能。如学习发展技能、环境适应技能、压力管理技能、沟通技能、问题解决技能、自我管理技能、人际交往技能和生涯规划技能等。
(三)自我认知层面
心理健康发展的自主意识,了解自身的心理特点和性格特征,能够对自己的身体条件、心理状况、行为能力等进行客观评价,正确认识并接纳自己,在遇到心理问题时能够进行自我调适或寻求帮助,积极探索适合自己并适应社会的学习生活状态。
三、课程设置、学分分配及考核办法
1.课程设置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面向全体2023级大一学生,在秋季学期开设线上网络公共必修课,共24个课时。在春季学期开设4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线下公共必修课,共8个课时。
2.学分分配及考核办法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为大学生公共必修课程,在培养方案中计第二课堂学分2分,学生完成24个课时的线上学习任务后,获得1.5个学分。学生按要求完成8个学时的线下课程,获0.5个学分。线下课程缺勤1次及以上者,或课外作业未按要求提交者,即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可在下一年加入大一年级进行重修。
四、教学内容及安排
(一)教学内容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行线上网络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相结合、理论环节与实践环节相结合、教师指导与师生互动相结合的原则。
课程实施结构见下表。其中,网络学习由学生通过学校教务处“学习通”平台(登录教务处主页,选择课程中心登录,选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完成网络学习。
实施形式 |
课程模块 |
课程内容与要求 |
课时 |
网络课程 |
学习通平台 |
完成指定课程学习任务 |
24 |
课堂教学 |
专题一 |
大学生自我意识 |
2 |
专题二 |
大学生人际关系 |
2 |
专题三 |
大学生学习心理 |
2 |
专题四 |
大学生情绪情感 |
2 |
(二)教学安排
大一年级课程的网络课程、课堂教学安排分学期,按步骤完成。其中,网络课程于第一学期完成(每年10月至12月期间开放);课堂教学第二学期完成,从春季学期开始,开设时间为4周。
五、组织实施与课程咨询
1.本课程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及校团委具体实施、各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2.本课程课堂教学环节按照“统一要求、集体备课、统一考察”的原则实施。
3.本方案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课程学习问题及成绩咨询,可联系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刘阳老师(0816-2579558),线上课程学习及登录问题可联系超星尔雅在线客服(课程资源中心主页“在线客服”)。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