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绵师院研字〔2025〕4号)、《绵阳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教育〔2025〕2号)、《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心理与社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会议,分委员会成员共5人参会。经投票表决,拟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以下人选担任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教育硕士指导教师。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导师(1人):杨静
副导师(1人):蒋斌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16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心理与社会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奕(18081221806,心理与社会学院302办公室)或心理与社会学院研究生教育联络人孙喆(13881170121,心理与社会学院306办公室)反映。
心理与社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5年10月13日